为规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,确保过程公平公正,根据《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办法》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 考核内容与标准
(一)政治态度
1.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态度,理想信念牢固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、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(二)思想表现
1.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感。
2.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(如党、团课学习,青年大学习,主题班会等),表现突出。
(三)道德品质
1.遵守社会公德,在公共场合文明礼貌、爱护公物、热心助人。
2.恪守个人品德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积极维护集体荣誉,展现新时代青年良好精神风貌。
(四)科学精神
1.秉持求真务实的态度,在学术研究、课程学习与科研实践中勇于探索、追求真理,具备创新意识和批判性思维。
2.学风端正,在学习过程中面对困难和挫折,保持积极心态、持之以恒,同时在科研团队中做到协作和包容。
(五)诚实守信
1.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科研规范,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数据及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2.在课程学习、科研实践、学科竞赛等各类学术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,无考试作弊、违纪及其它失信行为,维护学术公正与严肃性。
如有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,思想品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。
(六)遵纪守法
1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,严格规范个人言行;
2.坚决抵制非法组织与邪教活动,不参与制作、传播网络谣言及不实信息,积极维护清朗网络环境和校园稳定。
如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,思想品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。
二、考核方式与程序
(一)学生申报
学生填写《苏州科技大学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》,如实反映个人在校期间表现。
提交时间:9月5日16:00前
地点:石湖校区C2楼315室
受理人员:陈碧榭老师
(二)教师评价
辅导员、班主任及相关教师结合学生日常表现、奥蓝系统记录、学生档案等,给予书面评价意见。敬文书院的学生由书院给予书面评价意见。
(三)综合判定
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结合评价意见,综合判定考核结果。
三、考核结果认定
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为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两个等级。考核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学生,不予推免。
四、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组成
组长:李思为
成员:陈碧榭、葛明永、李心雨、夏云康
五、附则
本细则施行,由外国语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